2010-05-25 10:38:02 NOWnews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日前國道三號發生走山事故,造成3名駕駛與1名乘客不幸罹難,事故傷亡的駕駛人是否符合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償範圍,尚待主管機關認定。產險業者提醒,汽車保險並非有投保就好,發生交通事故時,對有投保強制險的駕駛人而言,並不一定能獲得保障,建議在投保強制保險時應附加駕駛人傷害險,以提升駕駛自身的保障。


富邦產險汽車保險商品部資深經理陳添壽指出,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規定,當汽車發生非涉及二車以上的交通事故時,例如自行撞安全島、電線桿、路樹、房屋、墜崖或騎車滑倒等情況,駕駛人將無法獲得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賠償。換言之,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只有投保強制險的駕駛人而言,並不一定能獲得保障。


陳添壽建議,車主除應遵守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提供車外第三人及車內乘客最基本保障外,更不可忽略駕駛人自身的保障,因此建議車主於投保強制保險時一併附加汽車駕駛人傷害險,以提升駕駛自身的保障。


陳添壽舉例,以自小客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駕駛人傷害(單一汽車事故)附加條款」為例,1年期保險費約350元,當發生非涉及二車以上交通事故而強制險無法理賠駕駛人時,可提供與強制保險相同保額的保障。


此外,強制險及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僅提供每一人死殘最高160萬元的基本保障,若想爲駕駛人自己及家人準備更完整、足額的保障,建議於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時,再附加「富邦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以自小客車每一人投保200萬元為例,年保費為621元,就可以增加200萬元的保障,且包含日額1000元住院保險金。
2010-05-25 10:38:02 NOWnews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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