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B5/保險天地           2010/08/08

【記者楊筱筠/台北報導】

  日昨發生台塑外包廠商員工落水意外事件,相關親友難過不已,但後續賠償事宜要怎麼辦?明台產險公司表示,若員工在工作期間因不幸發生意外而造成傷亡,有3種理賠可以申請,包括勞保職災、團體傷害險賠償,以及可向雇主求償。

  產險公司主管進一步解釋,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造成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雇主勢必須負起賠償責任,項目包括醫療補償、工資補償、殘廢補償、死亡補償、喪葬費補償等等。因此不管雇主有沒有責任,都要負起賠償責任。

  另外,後續還有幾個步驟一定要做,首先要主動詢問員工的投保內容、蒐集所有證據及醫療清單等,另外也要知道,若個人有投保個人傷害險,也可憑單據向相關保險公司提出理賠。

  產險公司主管表示,一般來說,若有投保勞健保的員工,可向勞保局申請職災賠償,包括職災醫療給付或是死亡給付;若有投保團體傷害險,也可依據賠償。只是員工比較容易忽略的是,若造成意外原因員工本身並沒有責任,員工可依據勞基法、勞工安全衛生法、民法等相關法令,向雇主申請賠償。

  以職災為例,若因職災而在治療期間沒有工作,而導致沒有薪水,也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職災傷病給付,但必須在2年內提出求償;而若因職災而造成死亡,家屬可申請職業傷病死亡給付,以投保人前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來計算,可申請包括最高10個月的喪葬津貼,或是可申請最高40個月的遺囑津貼及5個月的喪葬津貼等。

  團體傷害保險中,若勞工為受傷,可申請傷害醫療保險金或殘廢保險金,但若死亡,則可申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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