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理財趨勢/B1版   / 陳欣文

第一代:保單利益隨時取用 第二代:繼續領生存保險金 第三代:孫輩可變成受益人

想要買張保單讓「子、孫輩」都可受益,首先保單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具有「領回」的功能、二是要以小孩為被保險人、三是在小孩小時候就要投保。壽險業者建議,目前最適合作三代受益的保單類型,以還本型的分紅壽險與變額萬能壽險等投資型保單為主。

所謂三代保單,就是三代都可受惠的保單全球人壽資深行銷經理林嫺則認為,用保險為一家三代規畫保障,基本上應掌握幾個大原則,需考量該保障是否具備「彈性繳費」、「保額可彈性調整」、「被保險人應以子女為主」。 例如「全球人壽新卓越變額萬能壽險」,若王先生在小孩王小明出生後即為他投保「全球人壽新卓越變額萬能壽險B型」,每月固定繳費五千元,保額一百萬。從王小明出生到二十年後,該保單的被保險人為「王小明」,受益人「王先生」,即第一代受惠。 當王小明三十歲時因經濟能力提高,可以調整保費及保額並將要保人變更為王小明本人,至王小明六十五歲退休時,可將領回的金額作為退休規畫之用,受益的人為「王小明」本人,即第二代受惠。最後,假設王小明六十五歲退休,退休後至身故,該保單受益人為「王小明的子女」,即第三代。 萬能保險 帳戶價值可提領

國際紐約人壽的聚保盆變額萬能壽險就是可以達到傳承三代的保單!國際紐約人壽表示,父母親可在子女小的時候,即以自己為要保人、子女為被保險人。在第二代還小的時候,第一代可以靈活運用保單,利用保單提供每年六次提領帳戶價值免手續費的優惠下,當有緊急需求或子女教育費用需求時,即可以隨時提領保單帳戶價值,輕鬆運用、靈活彈性。 當第二代成長茁壯開始具有經濟能力時,即可以將「紐約人壽聚保盆變額萬能壽險」的要保人契約變更成小孩本身,此時的被保險人以及要保人都是第二代。當第二代成家立業有了第三代之後,第二代可將這張保單的受益人契約變更成第三代。 萬能保險也可作為三代保單。以三商美邦的世紀領航萬能終身壽險為例,父母購買後,帳戶內的價值可逐年提領作為自身的養老金;當父母身故後保單之被保險人為子女,子女可繼續提領帳戶內的價值作為養老金;當身為被保險人的子女身故後,孫輩子女還可得到身故保險金之理賠,如此一來,就是一張保單傳三代。 至於「還本型」的分紅終身壽險,因具有定期還本且終身給付生存保險金的功能,要保人可依不同的生命週期需求,在被保險人不變的情形下,變更「受益人」範圍,最多可讓一家三代(父母、孩子及孫子)領到保險金。 分紅保單 受益人擴及兒孫

例如陳媽媽今年四十歲,為十一歲兒子買繳費二十年「安泰人壽雙福還本分紅終身壽險」及「安泰人壽全福還本分紅終身壽險」各五十萬元,以自己為受益人,繳費滿二年後,陳媽媽每年可領回五萬元生存保險金(領終身),此為第一代保單。 陳媽媽在兒子長大後,將受益人範圍擴大到兒子,讓兒子在五十五歲退休時,可繼續領回生存保險金作為退休金,假設兒子餘命九十歲,共可領回一百八十萬元生存保險金,此為第二代保單。 兒子成家有了第三代孫子,將孫子加入受益人範圍,當兒子不幸身故時,孫子可領到兒子一百一十二萬七千三百五十元身故保險金,此為第三代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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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很好的方法

剛進保險業才知道可以這樣做

我也推薦用這方法領三代

細節想了解、或是不太清楚的朋友,都可以寫mail或打電話來問我

我很樂意分享給各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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