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國人的投保率逾200%,保險申訴率卻居高不下,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建議,民眾投保前應充分了解保險範圍、理賠定義以及專業名詞,才能降低日後保險理賠糾紛。

為降低理賠爭議,錠嵂保險經紀人台北營業處經理余婉琴表示,購買保險商品時,一定要掌握三天的保單審閱權,即收到保單後,應立即檢視保單條款,當發現內容不符需求,可在收到保單的隔天起算十日內,以書面向保險公司提出行使契約撤銷權。

余婉琴指出,多數人只在意保險給付項目,實際上,對保戶權益影響更大的是保險範圍,民眾投保時一定要了解保險範圍的名詞和定義。

以癌症險為例,癌症定義為惡性腫瘤,但許多癌症病人死亡原因是因癌症引起的併發症,併發症是否涵蓋在保險範圍中,這將是民眾選擇癌症險的重要考量

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應備齊保單條款約定的文件申請理賠。

若保險公司拒賠,余婉琴指出,可透過正常管道請求協助或提出申訴,切勿輕信保險黃牛,因為保險黃牛的介入只為在保險理賠中抽成謀利,反而損及保戶及家屬權益。

正當的申訴管道,包括保發中心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消基會等具公信力的民間機構居間協調。

非理賠的保險糾紛,如不當銷售、業務員誇大不實等,則可透過金管會保險局或是各縣巿政府消保官協助處理。

日前媒體報導,有銀行主管參加路跑活動猝死,遭保險公司以「故意挑戰體能極限而非意外死亡」為由,拒絕支付團體意外保險理賠金,迫使家屬採取法律途徑以爭取權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敗訴,必須全數理賠並加計利息。

保險公司處理理賠皆有一套標準的作業流程,只要理賠理由明確、檢附單據充足,保險公司一定會給付理賠金。

會遭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余婉琴認為,通常是因為保戶購買的險種,理賠範圍定義與實際發生事故定義不同,引發認知上的差異,產生理賠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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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健保是努力找理由給保戶理賠金
而保險公司基本上就是努力找理由不給保戶理賠金
畢竟保險公司後面是掛"公司"兩個字,是以賺錢為目的
保險不是不好,是很重要
只是我們自己也要了解自己買的是什麼
而不是傻傻的聽業務員隨便說說後就買
畢竟錢是自己辛苦賺來的
花在那裡當然要清楚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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