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車險的理賠必須按照「損害填補」原則,也就是依據車禍後財務損失、人員傷亡的實際情況理賠,並非買愈多就賠愈多。
如果保戶同時向A、B兩家產險公司投保車險,舉例來說,各投保了100萬元,萬一發生車禍,保戶必須同時向兩家產險公司申報出險。假設最後確定的賠償金額是50萬元,則A與B保險公司僅分別賠償25萬元。
過去也有保戶重複投保,發生車禍後,以為只要向一家產險公司申請理賠,反而使理賠速度更慢。因為依規定,保險公司必須要按比重分攤,不能由一家產險公司全賠。因此提醒民眾,購買車險不必重複投保,以免浪費錢。
另外,民眾投保車險後,若發生車禍事故,車主有通知保險公司的義務。若車禍造成汽車毀損,在保險公司出面勘估前,不得自行修理,否則將增加保險公司勘估難度,進而可能影響理賠金額。
不過,如果車主已經通知保險公司勘估,通知後24小時內(假日順延)保險公司還沒有處理,則不受限制,車主可以自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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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這部份就跟醫療實支實付很像
基本上醫療實支實付險(收據險)大部份都只能用正本理賠
但若投保第二家實支實付險時
已有告知第二家保險公司已有先投保其他家的實支實付險的話
而第二家保險公司也承保
那就可以理賠二家的實支實付
例如我若有兩家實支實付險,第二家知我有別家也承保
兩家的上限都6萬的話
我如果生病住院用到的自費醫療費用5萬
我兩家都可以各理賠5萬,就是可以拿到10萬的理賠金
所以我會建議如果預算可以的話
買兩家的實支實付險遠比日額醫療險實用好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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